中國水利網(wǎng)站10月23日訊 近日,水利部根據(jù)《水庫大壩注冊登記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印發(fā)《水利部關于開展水庫大壩注冊登記和復查換證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面部署開展水庫大壩注冊登記和復查換證工作,為全面掌握水庫大壩基礎信息,進一步加強水庫大壩安全管理奠定基礎。
《通知》明確,本次注冊登記和復查換證對象以全國水利普查公報為基礎,包括全國水利系統(tǒng)和主管行業(yè)不明確的其他社會經(jīng)濟組織所屬已建水庫和通過下閘蓄水驗收的在建水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分級管理原則,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水庫大壩注冊登記和復查換證工作。
《通知》指出,已建、在建和經(jīng)過降等水庫的注冊登記和復查換證材料,應以相關驗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或降等論證報告等技術報告為依據(jù)。本次注冊登記和復查換證填報全部實行電子化,所有申報資料均需電子化處理,電子文檔必須采用移動介質報送,確保信息安全。經(jīng)簽字蓋章的審查意見表原件須在注冊登記機關存檔備查。
《通知》強調,注冊登記工作是政府監(jiān)管水庫大壩運行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加強水庫大壩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礎工作,是全面、準確掌握水庫大壩基礎信息的重要方式。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水庫大壩注冊登記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指導督促,切實做好水庫注冊登記信息的采集、整理、填報與審核工作,做到注冊登記資料完整,基礎信息準確。《通知》要求各地于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大中型水庫和?。?)型水庫注冊登記和復查換證工作,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型水庫注冊登記和復查換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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