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供水節(jié)水
筆者頂了個“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名號,自然要為人家做點事。去年共參加市、縣級政府采購評審項目9個,其中濕地建設項目(都是政府撥款的建設項目)5個,應該說濕地建設項目所占的比重很大,與往年相比,有些不尋常。年尾在某縣參加項目評審時,其他4位專家也所見略同,都以為當下濕地建設超乎尋常的“熱”。
政府熱心于濕地建設,應該說是好事,這至少說明官員們對濕地良好的生態(tài)效益和較高的觀賞價值有所認識,說明官員們的生態(tài)文明意識在增強。不過,好事要看怎么做。俗話說:“吃飯穿衣亮家當”,假如你的“水家當”厚實,適當建些濕地,自然是好事??墒?,如果你的“水家當”極其有限,卻還要硬著頭皮建濕地,這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水家當”不允許,卻硬要建濕地,很容易造成城鄉(xiāng)用水不公平,進而拉大城鄉(xiāng)之間的差距。
以黃河流域為例。這里的人均水資源占有量超過500立方米的很少,絕大多數在500立方米之下,有不少地區(qū)僅在二三百立方米,而且年蒸發(fā)量高得驚人。按說這些地區(qū)的“水家當”是極其有限的,像這樣的“水家當”是不宜新建濕地的。因為,靠自然的水循環(huán)是根本形不成像“水城”那樣的濕地的,換言之僅靠城市所在地的水源是無法建濕地的??墒?,如果硬是要建,那么,唯一的作法就是打破自然水循環(huán),擠占周邊農村的水源,即通過“調”(直接從周邊農村的水庫調水)、“截”(截斷流向周邊農村的河流)、“掘”(通過深挖來汲取周邊農村的水)而使農村水源“被進城”。農村的水源本來就十分有限,再加上大量水源“被進城”,那么,農民的生產和生活用水自然會雪上加霜,這就形成了城鄉(xiāng)用水的不公平。農業(yè)以種植業(yè)和養(yǎng)殖業(yè)為主,對水的依賴性特別大,一旦缺了水,農業(yè)收入就會驟降,本來城鄉(xiāng)之間的差距就不小,再加上因農村水源“被進城”所導致的農業(yè)歉收,這樣城鄉(xiāng)之間的差距便進一步拉大了。
筆者認為,濕地建設應該視“水家當”而定,不應該再盲目地“熱”下去。否則,將勢必加重我國水資源的緊張程度,拉大城鄉(xiāng)之間的差距,影響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在審批濕地建設項目上提高準入門檻,對人均水資源占有量低于1000立方米的地區(qū),要嚴格控制新建濕地建設項目上馬的數量,對人均水資源占有量低于500立方米的地區(qū),無論其新建濕地的理由多充分,也堅決不予審批。對不經審批擅自上馬濕地建設項目的城市,要依紀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負責人的的行政責任。同時,要對近年來新建設的濕地項目進行清理,凡人均水資源占有量低于500立方米的地區(qū),其新建濕地、特別是“水城”,原則上一律還水于民,讓寶貴的水源,或進入田間救助枯萎的秧苗,或走進農家去滋潤喊渴的人畜。
李松梧